孩子做錯了什么?
“厭童癥”這個詞挺微妙的。一方面,“癥”這個字體現(xiàn)出的是一種負面的態(tài)度,連在一起,表明的是“厭童”情緒不應該被肯定。有研究證實,對兒童的恐懼(fear of children,paedophobia)也是一種病狀,會影響個體對兒童的態(tài)度,以及生育的選擇。
另一方面,在最近的諸多網(wǎng)絡討論中,“厭童”又顯得理直氣壯——“熊孩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導致他人做出極端行為的事件,屢屢掛在熱搜。人們把矛頭指向了孩子,更多指向了家長。韓國設立“禁止兒童進入”餐廳的例子,被翻出來作為了一種正面典型。
(資料圖片)
白兔糖 うさぎドロップ (2011)
每個人都能說上幾句的結果,很多應當被討論的議題卻被指責的口水淹沒了?!坝孜嵊滓约叭酥住钡健皡捦钡霓D(zhuǎn)變是怎么發(fā)生的?“厭童”背后,僅僅是討厭小孩子那么簡單嗎?公共空間真的可以兼顧“公共”和“舒適”嗎?
“厭童癥”不應該只是一個自帶流量密碼的標簽。我們邀請了幾位嘉賓,試圖擴展對“厭童”的討論。有的問題或許沒有結論,但希望不同視角的輸出,能帶來一些啟發(fā)。
本期嘉賓
向南,男,內(nèi)容從業(yè)者,35歲,已婚育
KK,女,關西大學社會學在讀,26歲,未婚育
霍迪,男,城市規(guī)劃從業(yè)者,35歲,已婚育
NOWNESS:關于“厭童癥”的討論,似乎越來越往極端的方向發(fā)展,無論是針對孩子扣上“熊孩子”的帽子,還是針對家長,認為沒有管好是過錯,都透露出一股責難,而一些家長也把“小孩弱,我因此有理”作為了回擊的話術。討論似乎已經(jīng)超過了話題本身,成為了不同階層和立場者的表態(tài),可能也為“不婚不育”群體的決心添磚加瓦。你有過類似經(jīng)歷嗎?你為此站過隊嗎?你的立場發(fā)生過轉(zhuǎn)變嗎?
向南:作為家長,從來沒有過“小孩弱,我因此有理”的心態(tài)。我在市內(nèi)出行盡量自己開車,不方便的話盡量打車并且上車讓小孩脫鞋 —— 我既不想逼著他端坐,也不想讓他亂動弄臟別人的車子。出遠門的話,要么自駕,要么搭飛機 —— 而且是等到他可以分辨一定是非對錯的年齡,并且選座位的時候一般是我坐前面一排,孩子和太太坐后面一排,這樣孩子實在忍不住要踢踢座椅,也是挨踢。
當我作為路人或者乘客(沒有帶孩子)外出時,自然不可能要求其他家長也像我這樣,但希望他們可以教育孩子,不要連續(xù)、故意影響其他人的出行。這樣就夠了。否則,其他人(包括我)當然有立場責怪家長的不作為。
明天,媽媽不在 明日、ママがいない (2014)
KK:我對孩子沒有任何惡感,而“厭童癥”這個話題在我看來也只是一個分割已生育人群和未婚未育人群的符號。前段時間,我在大阪一個觀光客比較多的百貨商店里看到,一對中國夫婦帶著兩個孩子,媽媽要去店里買東西,爸爸在門口看著行李和兩個小孩。那兩個小孩聲音很大,其中一個還在地上打滾,但他們的爸爸只是在原地看手機。
作為未婚未育群體,我感覺到自己在公共場所享有的空間被理所應當?shù)財D壓。另一方面,作為女性,我從中窺探到一絲喪偶式育兒的氣息。關于厭童癥這個討論,很多在網(wǎng)上表現(xiàn)出反感的人群都是年輕的未婚未育女性,因為她們是權益最受到擠壓的群體,男童進女澡堂或者女廁所等例子都能反映出來。
同時,我也認為網(wǎng)絡把厭童癥的討論過度放大了。如今普通網(wǎng)民成為了憤怒表達的主體,而新媒介將個體的憤怒轉(zhuǎn)變成集體憤怒,憤怒表達又進一步喚醒更多人的憤怒體驗。其次,厭童癥的討論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在像微博這樣的平臺,這些平臺用戶的年齡層和性別比本身也和不婚不育的人群有很大程度上的重疊,這也會讓厭童癥的討論在網(wǎng)絡上愈演愈烈。
佛羅里達樂園 The Florida Project (2017)
霍迪:我曾經(jīng)也很苦惱于那些制造麻煩的頑皮兒童,但通常讓我難以忍受甚至氣憤的是家長對兒童行為侵犯他人領域的放縱,我猜這應當是大多數(shù)相對包容的厭童癥人群的普遍判斷。在我看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應當是一個做人的基本操守和和諧社會的前提。
直到我有了一個與我性格大不相同且似乎無處不頑皮的孩子,我的思考更進了一步。起初,孩子經(jīng)常在公共場合奔跑吵鬧,我都會及時制止,同時施加一系列具體的讓他“不欲”的事物,期待能讓他明白推己及人的道理。然而他總忘卻懲戒地我行我素。于是我試著站在孩子的立場,發(fā)現(xiàn)孩子的世界與成年人截然不同。他更在意的是新奇體驗,熱衷于在感官世界中的快意游騁,現(xiàn)實社會無處不在的邊界和規(guī)則簡直太無聊了。
NOWNESS:就身體條件或者控制力而言,老人和孩童屬于弱勢群體。輿論對公共秩序的規(guī)訓,似乎對弱勢群體的寬容和同理心較低。比如對幼童在公共場合的哭鬧或者老人的廣場舞行為幾乎是零容忍。
社會學家齊格蒙特·鮑曼曾經(jīng)從經(jīng)濟消費的角度指出,那些由于沒有購買力而被排除在消費之外的人,比如老人和小孩,也會相應地在物質(zhì)和精神上被拋棄,因而在消費場所被嫌棄。你同意這樣的觀點嗎?消費社會正在進一步弱化我們的同理心嗎?
向南:我個人認為和所謂消費社會的關聯(lián)很有限。我們?nèi)狈ν硇膬H僅體現(xiàn)在對弱勢群體嗎?疫情期間指責留學生或者其他海歸人士“投毒”已經(jīng)很能說明問題了。我是上海人,去年也經(jīng)歷了一些事。罵上海和上海人的人里,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2020年全國解封以后,上海是最早一批不對湖北以及武漢居民加碼的城市。
再見我們的幼兒園 さよならぼくたちのようちえん (2011)
KK:就厭童癥和公共場所年輕人和老人發(fā)生沖突的事例來說,我不是很贊同這種觀點。首先很難定義弱勢群體,在身體條件上孩子和老人確實是弱勢方,但在公共場所考慮到道德倫理的情況下,和孩子和老人發(fā)生沖突的一方反而會處于另一種弱勢的立場。其次是關于鮑曼的觀點和厭童癥的關聯(lián)。我覺得現(xiàn)在年輕人確實對于兒童和老人的同理心在減少,但不是歸結于兒童和老人的消費能力低,我覺得這很難說。厭童癥這個詞是一種矛盾轉(zhuǎn)移。雖然厭童癥中的童字將矛頭指向了兒童,但關于厭童的討論,受到攻擊的對象更多還是以疏于管教的父母為主。而這些放任孩子在公共場所做出不文明行為的家長,和在地鐵上公放或是餐廳里吸煙的成年人,就經(jīng)濟消費的角度來看并不存在過多的差異。
NOWNESS:相比于“道德世風日下”簡單粗暴的評價,有一種觀點認為,關于“厭童癥”的討論背后,是一種社會職能缺位的體現(xiàn),比如缺少成體系的政策提供育兒的支持,以及對兒童友好的公共空間的缺失。于是,在越來越原子化的社會中,個體要面對結構性的問題。你覺得需要有哪些社會福利和職能的介入,能改善這種情況?
向南:從情緒上講,當今中國社會只需要“樹典型”就足夠了。當然,從理智上講,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公共部門在提供公共服務時帶頭做好,我想會有些幫助。
第一次的離別 (2018)
KK: 可能還是要舉母親把男童帶入女廁的事例,像是在這個問題里,根本的原因之一是公共場所缺乏能夠提供讓母親帶著男童上衛(wèi)生間的空間,而解決方案也很簡單,那就是增加無障礙衛(wèi)生間的數(shù)量。除此之外,像母嬰室,哺乳室,或者是商場里可借出的嬰兒車之類的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這一方面日本倒是做得很好,絕大部分的衛(wèi)生間隔間里都會有嬰兒保護座椅,我剛來日本的時候,看到這個東西之后還很好奇地問了一下男性朋友,男衛(wèi)生間里是否也有這種設施,得到的答案是也都有設置。
另一方面,育兒問題和性別問題以及勞動問題密不可分?,F(xiàn)在女性雖然可以休產(chǎn)假,但能夠落實育嬰假,哺乳假的企業(yè)還有待增加。而在我國絕大部分的企業(yè)都無法向男性職員提供和女性同等時長的產(chǎn)假,這個現(xiàn)狀既增加了選擇生育的女性的育兒壓力,也讓更多的女性選擇了不婚不育。其次,育兒除了消耗經(jīng)濟資源也非常消耗精力,子女撫養(yǎng)津貼之類的社會福利保障也處于一個缺乏的狀態(tài)。最后,在公共場所攜兒童出行的家長和其他人如果因為兒童產(chǎn)生了糾紛,管理者或者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應該如何處理,是否有制定相關的處理準則也十分重要。
我是山姆 I Am Sam (2001)
霍迪:我不反對社會介入,因為兒童無法決策社會事務,所以對他們的關懷是必需的。但我比較擔憂的是,介入的形式與政策計劃及其績效評估體系掛鉤,就好像原本旨在關懷兒童身心的兒童節(jié),演變?yōu)榱藸奚鼉和蓍e娛樂的強制性表演活動。我怕的是職能部門的政策施行及考核,讓原本不厭童的人覺得遭受不公而厭童,兒童則不堪重負而叛逆了。
NOWNESS:2018年5月,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發(fā)布了《兒童友好型城市規(guī)劃手冊》,里面提到:“邊緣化的群體和弱勢群體總是眼看著那些為富人定制的城市服務,他們自己卻沒有資格和權利獲得城市服務。兒童往往處于最不利的地位, 因為城市的建成環(huán)境是成年人為滿足自己日常需要而建造的”。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城市的規(guī)劃能滿足兒童和老人的需求,那么這個空間就尊重每一個人。
國內(nèi)關于“兒童友好”的研究這幾年才起步,現(xiàn)在更多報道提到的似乎是一些權宜之計,比如鐵路上會播報的“如果兒童有哭鬧,請帶到車廂連接處哄”,或者干脆設立“無兒童區(qū)”的餐區(qū)。還有一些可能與家長理念相悖的舉措,比如孩子哭鬧的時候,就主動或者被動地給孩子看手機。這些權宜之計是可行的嗎?你是怎么理解目前的城市/空間規(guī)劃與理想狀態(tài)的差距的?
小鞋子 (1997)
KK:在車廂連接處哄哭鬧的兒童確實是權宜之計,不過像韓國那種禁止兒童入內(nèi)的餐廳或者是設立無兒童區(qū)的餐區(qū)我覺得算是一個現(xiàn)階段比較好的解決方案了。雖然說城市的建設是為了滿足成年人自己的日常需求所打造的,但把成年人和兒童放在同一個空間里,其實雙方都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大部分的時候家長們實際上并不會因為某一個場所不夠“兒童友好”就放棄帶著自己的孩子出行,結果就是一個對兒童不夠友好的地方,往往對那個空間里的成年人也不會多友好,所以兒童友好的公共空間缺失其實也意味著成年人友好的公共空間也一同在減少。
就像之前的問題中說過的一樣,當今社會很難繼續(xù)用傳統(tǒng)的眼光去定義“弱勢群體”,建造無兒童區(qū),看上去是一種對兒童的不友好或者將兒童驅(qū)逐的一種行為,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為是在原子化社會中,為成年人打造的友好空間。從長遠角度來看,我覺得在規(guī)劃空間的時候,比起思考一個空間是在為誰服務,未來或許可以更側(cè)重于一個空間是在人與人之間怎樣的一種關系在服務。
巴黎淘氣幫 Le petit Nicolas (2009)
霍迪:目前的一些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主要還是一系列兒童游戲場所和涉及兒童尺度的配套設施建設,其根本邏輯仍是過去的針對“配套供給短缺”的“加法式”填充。不是說這些不需要,但如果一個城市的內(nèi)在環(huán)境處處充滿緊張和焦慮,大多數(shù)成年人都經(jīng)常感到不安的話,又如何保障他對于兒童、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是友好的?若僅是給空間和配套貼上諸如“兒童游戲區(qū)”、“女性專用車廂”的標簽來解決問題,是讓公共領域碎片化的同時,到處潛藏著自我空間的相互入侵。
弱勢群體應當是包容于我們今天的社會空間之中的,而不是制造各種“隔離點”。如果能讓城市回歸一種寬松自然的生活方式,人們在此心安,自會相互友好。我認為需要給城市擁擠的人工環(huán)境做做“減法”,讓更多的自然空間成為主角,讓更多的關注點聚焦在與自然的互動和自省上,可能對那些已經(jīng)弱勢和走向弱勢的人群,效果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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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聊
你怎么看待“厭童”?
撰文_kidddd 編輯_yuhua 排版_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