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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3月29日,上游記者從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現場獲悉,重慶“雙減”工作基本實現階段性目標,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壓減率達99.61%,位列全國第五。對2748家校外培訓機構、3.53億元資金實行“預收費+風險保證金”穿透式監(jiān)管。
一、重慶
當天,會議審議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
報告顯示,重慶“雙減”工作基本實現階段性目標。
數據顯示,重慶課后服務參與教師達20.5萬人、學生達303.4萬人,學生參與率達98.33%;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壓減率達99.61%,位列全國第五;通過對166萬名學生及家長的“雙減”問卷調查顯示,學生滿意度達97.8%,家長滿意度達97.96%。
在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等關鍵節(jié)點,重慶開展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隱形變異違規(guī)培訓行為。2023年寒假期間,共檢查培訓機構5219所次,查處違規(guī)培訓行為338起,市級層面共通報14起違規(guī)典型案例。
市教委等六部門聯合制定出臺《重慶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指南(試行)》《重慶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試行)》,進一步規(guī)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明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設置標準、審批流程,促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規(guī)范發(fā)展。
此外,重慶還在持續(xù)推動已審批校外培訓機構入駐全國監(jiān)管平臺,對2748家校外培訓機構、3.53億元資金實行“預收費+風險保證金”穿透式監(jiān)管,對資金異動情況及時預警、分類處置,堅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fā)生。
上游新聞記者 郭發(fā)祥
二、江西
3月22日,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科技廳、省文旅廳、省體育局聯合印發(fā)《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檢查辦法(試行)》,啟動實施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
年度檢查主要包括年檢主要內容和程序、年檢結果的認定及運用、年檢的監(jiān)督與保障等,制定了非學科類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指標體系。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資質、課程、師資、資金、場地安全等方面,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每年進行一次全面“體檢”,對發(fā)現的問題,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及時整改。并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一票否決的5種情形,年檢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江西特別注重年檢結果的運用。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差異化管理,年檢結果為“優(yōu)秀”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列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象名單;年檢結果為“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常態(tài)化列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象名單,加強監(jiān)管和指導;年檢結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且整改不到位的,及時列入黑名單,禁止開展培訓。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公示。
該《辦法》明確,對線下學科類和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年檢工作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線下科技、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工作由縣級科技、體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線上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工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業(yè)務主管部門和校外培訓機構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等共同負責,“雙減”聯席會議制度相關成員單位積極參與,每年開展一次。
江西省教育廳表示,該《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規(guī)范校外培訓行為,推動全省校外培訓監(jiān)管常態(tài)長效,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
三、寧夏
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深入開展校外培訓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治理,鞏固深化全區(qū)校外培訓治理成果,近日,自治區(qū)教育廳、發(fā)展改革委、科技廳、民政廳、住房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jiān)管廳、體育局、寧夏消防救援總隊九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聯合發(fā)布公告,列舉違規(guī)違法培訓行為,公布各地舉報電話,積極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舉報,共同營造全社會關心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1.嚴禁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民辦非企業(yè)法人登記證書),開展面向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包括面向3至6周歲兒童)。
2.嚴禁以非學科類名義,或在居民樓、酒店、公寓等場所以“一對一”“一對多”“眾籌私教”“研學”“家政服務”和教育咨詢、托管等隱形變異方式,或通過視頻會議、App、QQ群、微信群等線上手段,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
3.嚴禁違反校外教育培訓時間規(guī)定、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
4.嚴禁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教研員)、在境外的外籍人員、不具備資質人員和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開展校外培訓。
5.嚴禁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不得違反政府指導價收費和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進行價格欺詐。
6.嚴禁在主流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qū)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fā)校外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外違規(guī)發(fā)布招生簡章、廣告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7.嚴禁在未落實有關住建、消防、食品、安防等安全規(guī)定情況下開展校外教育培訓。
8.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校外培訓機構,校外教育培訓主管部門依據相關規(guī)定,實施約談、風險警示、警告、停業(yè)整頓、吊銷證照等。
9.對嚴重失信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無證無照、非法開展校外教育培訓的舉辦者,教育、發(fā)改、人民銀行等部門將依規(gu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信用懲戒。
10.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無證無照、非法開展校外教育培訓的舉辦者,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濟南
01
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由誰監(jiān)管?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管理。
各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收費行為的監(jiān)管,依法查處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自立項目收費、強制服務并收費、不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等價格違法行為。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學費收入監(jiān)管,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學費專戶管理制度;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和年報制度,建立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定期公開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
以下是“濟南市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家長們可點擊瀏覽。
http://jnedu.jinan.gov.cn/art/2023/1/5/art_18917_4784170.html
(長按或掃描上方二維碼進行查看)
02
“雙減”政策對校外培訓機構
學科類培訓時間有什么規(guī)定?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
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時。
03
什么是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
學科類培訓有: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
非學科類培訓有: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
04
校外培訓的老師必須要有資質嗎?
從事按照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從事按照非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的職業(yè)(專業(yè))能力證明。
05
家長向校外培訓機構繳費
有哪些注意事項?
家長繳費前,要與培訓機構簽訂教育部與市場監(jiān)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并要索取發(fā)票等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
家長可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選課、交費、消課、退費,在此APP上所購買的培訓服務均采取“一課一消”模式進行監(jiān)管,不會被霸王條款束縛。
(長按或掃描上方二維碼下載APP)
06
面對機構的充值優(yōu)惠的誘惑行為,家長應該怎么應對?
家長不要輕信校外培訓機構的各種廣告或口頭承諾,要綜合考慮孩子的精力、特點、興趣、特長等因素,理性選擇,不要一次性繳納超過3個月或累計60課時的培訓費用,所以請家長謹慎付(續(xù))費,不盲目繳納高額培訓費。
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課時標準時長為 45 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具體收費標準見下表:
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培訓的收費標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07
我家孩子還沒上小學,
能參加英語培訓嗎?
根據國家“雙減”文件要求,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來源:濟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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